25個季度銀保監會數據分析,透露銀行業信貸真實現狀
商業銀行作為中國金融行業的支柱,其經營狀況幾乎可以作為國內金融經濟的晴雨表。4000多家滬深A股上市公司約80萬億總市值,上市銀行就以1%的數量占了1/8的市值。且銀行業以其天然優勢獨占上游,可以說是金融行業當之無愧的“寡頭”。
然而,隨著2014年3月國內首例違約的公募債券——“11超日債” 本息無法按時兌付,國內信貸行業迎來了一次集中的,以過剩產能為代表的“違約潮”。接下去的幾年,伴隨著違約潮的傳遞以及信貸的收縮,政策上“去產能、去杠桿”,全行業的中小民營企業也發生大面積違約。
2016年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房住不炒”的概念后,嚴重依賴房地產行業來增信的傳統信貸行業也間接地被打擊,中小房企資金鏈斷裂,失去銀行業輸血的房地產行業卻繼續“上游斷水”(嚴查各類金融機構輸血房地產),“下游被堵”(各地限購、限貸持續加碼)。嚴監管帶來的自然是銀行業數據的慘淡,違約造成的不良貸款成了銀行業發展的巨大包袱,更別提2020年以來的新冠疫情帶來的再一次的全行業打擊。
全行業的收縮體現到商業銀行業的萎靡,在我們想象中應該更嚴重,但從銀保監會公布的數據來看,雖然不良率和不良余額確有提升,但直覺總讓人覺得并未完全顯示真實情況,包括業內也不斷有風聞稱“真實不良至少是公布數據的十倍以上”。為了證實想法,筆者特地花了一些時間,整理了2015年一季度至2021年一季度共25個季度的商業銀行業信用風險指標,通過一些簡單的數據分析,穿透的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信貸的真實現狀。
一、基本數據平穩上升,不良因子顯眼但并未觸及紅線
從25個季度看幾個關鍵數據:
1、貸款余額從70.44萬億增長到154.6萬億,增長率119.5%,季度復合增長率3.32%,年度復合增長率14%;
2、不良貸款余額從9825億增長到27883億,增長率183.8%,季度復合增長率4.43%,年度復合增長率18.96%,不良貸款率25個季度平均值1.77%;
3、貸款余額的季度增加平均值(每一季貸款余額減去上一季貸款余額,所得值求算術平均)為35067.9億,不良貸款季度增加平均值752.4億。
貸款余額從70.44萬億增長到154.6萬億,增長率119.5%
不良貸款余額從9825億增長到27883億,不良貸款率25個季度平均值1.77%
從關鍵數據可以得到幾個明顯的結論:
1、2015至2021年,不良貸款增速明顯快于貸款新增速度;
2、不良貸款率最高1.96%,在2020年3季度末達到,逼近2%紅線;
3、不良貸款余額從1萬億到2萬億用了14個季度,到3萬億的時間大概率在11-12個季度,比1到2萬億時間明顯縮短。雖然看似不良增加的速度在變快,但這相對35.75萬億(14個季度的貸款余額增量)和46.04萬億(10個季度的貸款余額增量)來比較的話,相當于到達第三個萬億不良比到達第二個萬億不良時間只縮短了14%,即2萬億到3萬億的貸款規模增長基本在30%以上,但速度并沒有加快30%,而是14%,說明不良相對新增貸款的速度的產生是變慢的,即貸款質量在變高,或者說不良的處置去化在加快。
這幾個結論是數據很明顯的表象,不良余額的持續增加但不良率的平穩,很多人會歸因于貸款余額(不良率計算的分母)的變大,相應的稀釋作用穩定了不良率,使之一直穩定在紅線以下。
但,真實情況的確如此嗎?
2015至2021年,不良貸款增速明顯快于貸款新增速度
二、穿透基本數據,發現數據與現象之間的矛盾
再對上述數據做進一步穿透處理,通過簡單的數據分析,再結合業務實際,我們可以發現幾個耐人尋味的矛盾點:
不良率25個季度均值1.77%,但新增不良率(不良余額增量/新增貸款余額)季度均值2.2%。因為表格中的差額代表著“凈差額”,即相當于,每個季度的增量貸款中都有2.2%會轉化為不良,既然如此,為何不良率永遠在2%以下呢?如果說這是因為加大分母,那么保持均值1.77%不良率,相當于每產生一筆不良,要對應不良金額56倍的分母增加,才能保持不良率的持平。這與新增貸款增量的實際是遠遠不符的。
再換個角度驗證。前面的關鍵數據中,貸款余額的季度增加平均值為35067.9億,不良貸款季度增加平均值752.4億。752.4/35067.9約為2.15%,與2.2%相差無幾,兩個數據路徑得到幾乎一致的結論:哪怕是依照官方數據的結論,不良率也絕對在2%紅線以上。
2、不良余額增長速度相對貸款新增速度放緩,但貸款質量并未提高,處置速度并未加快。
前面通過關鍵數據得出“不良的增長速度實際是在減慢”,但不良的減慢我們從實際業務角度出發,只能有三種可能:
一是放貸質量變高。這一點我們首先排除,因為上面的數據已經證明,總有2.2%的貸款是沉淀為不良的,如果貸款質量變高,此值應低于平均不良率1.77%。而且不良貸款余額的復合季度增長率4.43%也遠高于新增貸款的復合增長率3.32%。
二是不良的處置速度變快,這里的處置我們特指核銷和貸款通過維權手段實現清收(如催收現金,債務和解,擔保品變現等)。先看核銷,核銷消耗貸款撥備覆蓋,但數據顯示3%的撥備覆蓋未減反升,為減少的原因要么是央行提高了壞賬撥備,使得消耗量和提高量動態平衡,但這顯然不符合實際,不僅沒有公開信息,且這對銀行利潤侵蝕極大,所以只能是撥備并未大面積使用。再看銀行自主清收,能成為不良的違約貸款能通過清收途徑實現回款的鳳毛麟角,基本都是通過司法途徑實現擔保品價值實現債務回款。而2015年以來,線上司法拍賣基本可以做到全覆蓋,線上數據不難統計,法拍資產的季度成交金額一般不過百億,這相對于萬億級別的不良,顯然也是杯水車薪。
這樣看來不良的處置速度變快也是一個偽命題。
所以,究其原因,最后只能是另類處置。我們快餐型的放貸思路造就了快餐型的處置思路,因為直接將資產負債表內的不良貸款移出不良科目是最快的“處置”。對應的實操手段有很多,批量打包轉讓債權,提高違約容忍度,新增貸款用以置換存量不良。幾個手段中,債權轉讓根據各個持牌AMC公司的公開收購數據,全行業的年均債權收購規模不過千億,針對萬億級別的市場,終究還是沒法解決問題。且債權收購本質上其實還是一種轉貸,是交易驅動型的資本密集行業,試問有哪個機構能夠有如此資本,源源不斷的消化商業銀行形成的信貸窟窿呢。
簡單分析,不難得出結論:正是大量利用新增貸款來置換存量不良,才會出現如此數據,不僅撥備沒有大量消耗,也沒有大面積市場化拋售債權,新增不良/新增貸款永遠高于不良率,卻能夠讓不良的產生速度相對新增貸款速度變慢。
3、利潤相對貸款規模無增長,17萬億低息資金用于轉化低效貸款
可以進一步從利潤角度,佐證銀行的不良去化邏輯正是用新增貸款置換存量不良。
2015-2020年的商業銀行凈利潤分別為15926、16490、17477、18302、19932、19392萬元。數據簡單處理我們可以得到兩個結論:
一是利潤/貸款余額的比例從2015年2.09%一直在下降,2020年這一比例是1.32%。說明商業銀行通過增加貸款量能夠提高的利潤越來越少了。當然這里面有一部分原因是凈息差從2015年的2.54%降至2020年的2.1%。
二是2020年末的貸款余額比2019年末多了17.21萬億,但利潤反而減少了540億。這里的原因肯定有新冠疫情以及銀行讓利中小企業的原因,但單從凈值分析,不論技術手段如何,都是相當于17萬億低息資金用于消化存量不良了。
因此從宏觀的凈值角度去分析,新增的貸款,相當于央媽直接放水,用轉貸的方式,作為不良去化的主要手段。俗稱,印錢消化不良。
三、低質信貸資產依然沉淀于體系之中,地方分化嚴重
筆者又根據各地銀保監派出機構的公布數據,統計了2020年的各地銀行業不良貸款相關數據,同樣發現一些地方差異,但這部分地方差異,基本在意料之內:
1、傳統的經濟活躍區域(北上廣深以及其他東部沿海省份),不良率普遍較低;
2、根據銀監給出的2020年全國數據,減去有統計數據的區域,可得無統計數據的區域平均不良率在3.81%,遠高于紅線值2%。
無統計數據的區域平均不良率在3.81%,全國均值1.84%
事實上,通過數據,我們再想想包商、錦州銀行的例子,也就不意外了,甚至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兩家銀行只是冰山一角。當然,這些數據我們可以默認為,已經是銀行用過“處置工具”后的情況,細思極恐之后就是觸目驚心了。
通過數據去摸索信貸行業的縮影僅僅是一個方面,但即使是管中窺豹,就已經是細思極恐。作為違約行業的參與者,筆者深知金融垃圾如同我們生活中的城市垃圾,垃圾處理站是必不可少的城市職能,通過撿垃圾雖不至于發家致富,但也不乏成功案例。但城市的主要生產職能絕對不是垃圾回收處置行業,不然就說明城市的治理出了問題。金融垃圾是經濟運作中必不可少但又不可多的資產,個中道理,和我們的生活垃圾回收,也可以說是異曲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