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幾個月 有這個限制
發布時間:2025-10-25 2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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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失業保險是社保五險之一,它主要為失業的職工提供生活保障,符合條件的職工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一般領取失業保險是需要滿足一定的基礎條件的,只有非本人意愿離職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那么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幾個月呢?一起來了解一下。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幾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單次最長申領期限為24個月,具體的申領期限與失業人員曾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有關。一般來說,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可以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具體以各地政策規定為準。
核定領取期限后,如果有剩余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是可以保留的。等到下次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時,可以把之前保留的繳費年限和新繳費的年限一起合并計算,來核定新的領取期限。
提醒大家,并不是每個人失業后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要想領取失業金待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基本條件:失業人員參加了失業保險,并且在失業前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及以上時間;失業后辦理了失業登記,并且有再求職的意愿;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總的來說,失業保險金最長可以領24個月,但具體可以領多久要看失業保險的繳納年限情況和核定情況,以上就是全部內容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