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哪些費用不能報銷 規定是這樣的
發布時間:2025-10-25 2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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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工傷保險是社保之一,當職工在工作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工傷保險會進行相應地賠償,當然工傷保險并不是所有費用都會賠償的,那么工傷保險哪些費用不能報銷呢?
工傷保險哪些費用不能報銷?
(1)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所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
(2)未經批準在非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就近急救的除外);
(3)工傷保險目錄規定外的;
(4)治療非工傷疾病的費用;
(5)不合理檢查、治療和不合理用藥的費用;
(6)其他不符合工傷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以長沙為例):
經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職工,其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工傷康復費用和輔助器具配置費用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工傷認定前,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經依法認定為工傷的,墊付費用及以后的醫療費用由經辦機構核定后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總的來說,工傷保險并非所有費用都可以報銷,當然工傷保險報銷的前提是被認定為工傷,如果不是工傷,自然不可以申請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