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未填寫怎么辦 會有影響嗎
健康告知投保時未填寫怎么補救?健康告知投保時未填寫會有影響嗎?若是后期發生事故需要理賠,但保險公司卻發現你曾經有相關病史,并且沒有如實告知,就會認為你刻意隱瞞病史,進而拒絕理賠。
健康告知未填寫怎么辦?
1、若是后期發生事故,需要理賠,但保險公司卻發現你曾經有相關病史,并且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就會認為你刻意隱瞞病史,進而拒絕理賠,這種情況不是沒有可能。
補充告知既為健康告知,都是秉著如實告知的義務進行的,主要就是為了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理賠糾紛,同時保證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如果這時候沒有進行補充告知,萬一需要理賠時,保險公司一經調查,發現你之前有相關的疾病記錄,那么保險公司會因為你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而拒絕理賠,甚至有可能將你的行為定性為故意騙保。這里就要提到一個關鍵時期--猶豫期。猶豫期一般為10-15天,各產品有所不同。
2、如果是在猶豫期內補充告知,及時發現問題,在等待期內進行補充告知,這樣保險公司不管提出什么要求,我們按照要求執行,最后的結果如果不是想要的,是可以全額退保的。
3、如果是在豫期后補充告知,這里會區分是故意隱瞞,還是重大過失造成的。根據《保險法》第16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或許會有人說:健康告知沒有什么大問題啊,即便是以后可能會產生理賠糾紛,那打官司不就好了嘛,再說了不是保險法上有個“兩年不可抗辯”嗎?兩年內保險公司沒發現我身體問題不就完事了?其實不然,保險法中的“不可抗辯條款”并非尚方寶劍,最大誠信原則是整個保險合同訂立的基礎,如果存在故意欺滿,兩年不可抗辯也是不起作用的,一切行為都要在合法的基礎上進行。
無論你是在網上買保險還是通過代理人買保險,健康告知都是最重要的環節。保險是一個相互的選擇過程。